买卖合同的条款买卖合同的条款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条款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
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
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3
质量要求;4
包装方式;5
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6
检验标准、时间、方法;7
结算方式;8
违约责任;9
解决争议的方法;10
其他条款(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质量保证期等)买卖合同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人
买卖合同应当对买卖的标的物进行详细的描述,做到明确具体一目了然
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
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卖方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货物的包装方式对于货物的安全运送非常重要,包装不善就可能发生货损,侵害买方的利益
对于包装方式无约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是交易的关键内容,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
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
因此对交付的相关内容一定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标的物的检验是指买方在收到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时,对其等级、质量、重量、包装、规格等情况的查验、测试或者鉴定
合同中应当规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
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约定
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方应及时检验,并在发现问题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卖方
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义务还有按照约定的数额、地点、时间支付价款等,卖方的义务还有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