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大路和联合运输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难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平安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二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第2页共6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5.在发生上述灾难、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爱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1.因受震惊、碰撞、挤压而造成破裂、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裂开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2.液体货物因受震惊、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4.符合平安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locaLhost第三条保险责任的起迄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终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第3页共6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
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假如收货人未准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十五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