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等法律法规,以及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建设地点:2、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3、本工程范围: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
4、本工程工期为天(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5、合同工程总造价款(人民币大写):二:付款方式、结算方式1
付款方式:第一期:签约当天付合同工程总造价款的40%第二期:木工完工付合同工程总造价款的40%第三期:竣工验收合格当天付合同工程总造价款15%,第四期:验收合格天付清合同工程总造价款5%尾款2
在施工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因设计变更或增加项目达成了关于增加费用的协议,甲方在付进度款时,须将增加费用计入工程总造价中
三:工期约定1
甲方要求在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所需费用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注:不可抗力因素指台风、热带风暴、房屋下沉、原土建裂缝、漏水质量问题及意外事故问题等),工期相应顺延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须自接到通知天内组织验收
凡属甲方在施工前或施工中间已确认和验收的材料和部分项目为合格的,则在总验收时不再验收这些材料和项目,均视为已合格
工程验收合格,双方须签字认可
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凡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控制约定1
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按图施工,保质、保量
如发现装修期间与合同规定的材料和工艺不相符,乙方应及时改进
如施工中或完毕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