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劳动者):性别:出生年月:联系电话: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户籍地址:现居住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合同类型、期限及试用期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从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试用期,试用期为个月。□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从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于工作完成时终止。口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从年月日起生效。第二条试用期内,如果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经向乙方说明理由后,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没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而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一)乙方求职时提供了虚假信息;(二)试用期转正考试或考核不合格等;(三)上级主管对员工的书面试用评估意见为不合格;(四)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患有精神病的;(五)其他可以被认定的情况。第四条试用期内,乙方需要休病假单次超过5天的,试用期自甲方收到乙方病假申请之日自动中止,待乙方病假期满正式上班之日试用期继续计算。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五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具体的工作内容及要求由甲方根据实际工作岗位要求及内容确定。第六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业绩考核,乙方不能通过甲方绩效考核的,视为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第七条乙方工作地点为上海。根据甲方经营需要,甲方可以合理调整变更乙方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乙方实行工时制:口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口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口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第九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休息休假规定,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第十条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四、劳动报酬第十一条乙方税前月工资为人民币元/月(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月)。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相关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的工资与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相对应,甲、乙双方协商变更工作内容(岗位)的,乙方的工资亦随工作内容(岗位)的变更作相应调整。如乙方工资在本合同期间进行调整,甲方除变更本合同外,也可通过书面通知等形式要求乙方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第十三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15—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如甲方确应生产经营困难或资金周转出现问题,经向乙方书面说明,可以短期延付乙方工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上海市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第十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第十五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可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的约定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六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第十七条乙方因私请假期间、无故旷工期间,甲方不支付工资。第十八条对乙方的薪资及甲方薪资制度,甲乙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