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荒山荒地转让合同范文3篇转让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平、公证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协商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合同
一、林地(已砍伐)及荒山名称、坐落、面积及界限范围
原林地名称:,荒山名称:
原林权证号:3
共计面积:5
界限范围:东至:南至:西至:北至:注:详见本合同附图
三、流转方式、期限1
流转方式:以转让方式流转
期限:转让期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四、转让费额、付款方式及期限1
转让费额:2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3
付款期限: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
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1
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并向乙方提供现有与林地及荒山有关的前期承包合同等资料和证明
第三人对本转让地主张权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维护向乙方转让林地、荒山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严守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的权利1
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接受林地(已砍伐)及荒地
对转让的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对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等或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对转让期内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收回转让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四)乙方的义务1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转让林地(已砍伐)及荒地
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地内:采石、取土、建窑等破坏行为,不给林地(已砍伐)及荒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
采伐林木应有计划依法进行,有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