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合同三方协议业主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广西广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丙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经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将“阳光世纪商业综合楼”的外墙装修工程分包给丙方,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和文明施工的目标,特制定本三方协议
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阳光世纪”商业综合楼外墙装修工程工程地点:南宁市北湖南路35号工程内容:“阳光世纪”商业综合楼玻璃幕墙、铝塑板幕墙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丙方根据甲、乙方认可的方案以及施工图的要求对商业综合楼的外墙装饰工程工包料施工
三、结算方式:1、甲方直接与丙方进行结算,结算方式双方另订协议确定
乙方给丙方在结算手续上提供便利(如为丙方的签证及结算资料盖章等)
2、甲方按与丙方结算总价的5%给予乙方项目部工程配合费及2%的工程管理费
3、工程的税金含在丙方的承包价中,由丙方负责激纳
项目部工程配合管理费自身的税金已含在配合管理费内,由乙方激纳
4、乙方与丙方再另订分包合同具体确定双方责任,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5、至2008年9月30日止阳光世纪工人生活区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此后工人生活区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
四、工程管理:乙方与丙方完善分包手续,乙方对工程进行全程跟踪控制管理,并配合丙方施工,竣工资料由丙方负责收集、整理并提交乙方,由乙方汇总统一申报竣工验收
五、工程款支付:1、工程款由乙方委托甲方直接拨付给丙方
需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由丙方提出申请,乙方签字确认并出具支付委托书后报甲方审核
2、甲方在给丙方拨付进度工程款的同时,按付款额的5%付给乙方配合费
六、三方责任约定:1、甲方责任:甲方根据合同的付款条约,根据工程进度给乙方和丙方,分别拨付配合费和工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