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本规定(危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建立规定)是为了让供应商产品不混入GreenMYSUN技术标准中规定的环境管理物质,建立供应商危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确立持续管理的规定事项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任何期望做到以下事项的供应商:1.建立一个绿色产品的危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以保证地球环境、减轻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及防止环境管理物质混入绿色产品;2.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危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3.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无有害物质方针;4.向外界展示其符合性;5.寻求外部组织对其危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的认证/注册;6.对符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自我鉴定和自我声明
三、相关资料GreenMYSUN技术标准MS-WI-117-01
四、定义本规定中所使用的术语定议如下:1.GreenMYSUN技术标准MS-WI-117-01:关于GreenMYSUN的环境管理物质技术标准
2.环境管理物质“环境管理物质”是经MYSUN判断含有对人体有害及地球环境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
3.环境管理物质等级a)
1级:此级之物质/或其用途,必须立即禁止使用
2级:此级之物质及/或其用途,规定一定时期后予以禁止
到达或超过表中规定之日后,此级物质转为“1级”,不能在零部件,辅材及材料中使用
3级:零部件、辅材及材料中,此级物质的含量及用途依指定需要废除,然目前未订定全面禁止之目标与时程,若经过判定有符合此一技术标准之替代技术可使用于产品上,则零部件、辅材,材料中所使用的此级物质将推升为“2级”且按时程执行全数废除
d)除外项目未被法律纳入管制,且可满足市场应用,其适当取代物质功替代技术方案未能取得,零部件、辅材、材料中之此级物质,列属在禁止物质之外
e)RoHS等级:此级之物质/或其用途,必须符合RoHS指令要求
4.GreenMYSUN的缩写,即MYSUN为保证地球环境,减少及预防环境污染所订立推行的危害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