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文章提要。目前我省的监狱体制改革主要存在着监企分开不到位、监狱企业经济风险过大、监社分离改革滞后、罪犯劳动改造制度不健全、产业结构不合理等系列问题,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寻求社会各界的支持,加快监社分离和工人企业改革步伐,深化监企分开改革,采取多种途径解决改革成本问题,健全和完善各项政策和法律体系,走出一条符合湖北监狱工作实际的改革新路子。关键词:监企分开办社会劳动改造政策我省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国务院,司法部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经过近两年来的大胆探索和实践,已取得了重大突破和积极的成果。但监企社合一体制下几十年来积累的历史问题不可能一下子得到解决,而监狱体制改革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改革,没有现成的模式可资借鉴,在监企分开运行初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正确地认识和分析这些问题对于我们进一步深化监狱体制改革,促进监狱和监狱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目前监狱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1、监企分开模式不统一为监企分开改革不到位提供了便利。由于司法部提出了“先分开、后调整、再完善”的监企分开改革原则,而五十余年监企社合一体制运行到今天已积累了许多一时难以解决的现实矛盾,这使得习惯于旧体制的监狱广大民警职工对监企分开改革还一时难以接受。我省根据各监狱的实际提出了三种可供选择的监企分开模式,这三种模式是按照监企在紧密联系的生产环节的分离程度不同划分的,对不同模式的选择也就决定了各监狱和监狱企业分开的程度不一。同时,监狱企业党组织工作仍属监狱党委直接领导,公司总经理仍为监狱党委成员,公司工作的民警仍由监狱进行统一管理,工资待遇与监狱民警一样,监企关系通过监狱党委召集的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这些改革的制度安排与监企分开模式的灵活选择结合在一起,必然带来监企关系和管理体制的混乱,使部分监狱监企分开的体制改革不到位,监狱和监狱企业明分暗不分,第1页共9页很容易使改革退回到监企合一的体制。2、对监企分开改革可能带来的监狱经济风险估计不足,监狱企业面临内外压力过大。作为上层的改革决策者,更多的从市场经济理论的角度看到了监企分开改革对监狱企业所带来有利形势,过高的估计了监狱企业的经济增长能力,在政策上按照不低于监企分开之前的上年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设计,对监企分开改革给监狱经济可能带来的风险估计不足。一是监狱职能开始发生重大转换,不再具有经济职能,这使监狱经济工作从原来的全员齐抓共管,共担风险,变成监狱企业少数人的事,组织力量开始削弱;二是监企分开后,监狱企业新的体制组建初期,机构不完善,人员素质不高,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或多或少存在,面对新的形势和复杂矛盾,监狱企业应对复杂形势和市场的能力会下降;三是监企分开后,由于产业结构调整滞后,使现行监狱企业产业结构无法适应监狱职能转换后罪犯劳动改造需要,改造和生产的矛盾加剧;四是监狱劳动改造责任目标体系未建立健全,监狱主动配合监狱企业搞好劳动改造的动力机制不足,监狱民警存在放松劳动改造倾向,使罪犯劳动改造效果必然下降。正由于上述原因使监狱企业面临较大的经济风险,同时对内背负监狱历史遗留下来的经济和办社会问题、工人问题、各种政策性负担增加、监企关系协调等种种压力和复杂矛盾,对外则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和周边社会环境不利的压力。3、监社分离改革滞后使成长不足的监狱企业背负沉重的办社会负担。虽然在监狱体制改革中,我省分离监狱办社会问题已取得了重大突破,但相对于现存的监狱办社会问题以及分离的难度而言,监狱办社会问题的根基并未动摇,监社分离改革明显滞后于监企分开改革。而监企分开后,原监狱未分离的办社会问题又全部落在按新体制要求建立起来的监狱企业身上,这使严重成长不足的监狱企业无力承受办社会负担。4、监狱劳动改造责任机制和制度体系不健全,监企协调缺乏共同利益基础。监狱企业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监狱企业和监狱的共同利益本应是提高罪犯劳动改造的质量和效果,实现监狱劳动改造的法定目标。但由于目前监狱劳动改造责任机制和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