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以签订和执行劳动合同、落实和完善最低工资制度、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和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等劳动者权益保障内容为重点,从今年9月开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劳动保障部、高法院、全国总工会等14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汇报和情况介绍,由李铁映、顾秀莲副委员长和我分别带队,赴北京、上海、广东、湖南、重庆、浙江、福建等7省市进行检查,并委托天津、江苏、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甘肃、新疆等9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地实施劳动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在7省市,检查组听取了当地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法院、工会等单位的情况介绍,深入28个市区,抽查了105家不同类型的企业,召开了94次有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工会代表、企业负责人、基层执法人员、专家学者参加的座谈会,旁听了5场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审理,考察了部分社区和劳动保障举报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等机构,查看了进城务工人员宿舍等生活设施,走访了职工家庭,举办了7场劳动法制讲座
检查组还分别召开了劳动法学专家学者及部分省市劳动保障部门、工会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随机抽取了全国40个城市的2150家企业,发放并回收了3
1万份调查问卷
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成效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实施以来,各级人大、政府及其劳动保障等部门、法院、工会和妇联等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劳动法实施情况总体上是好的
就业形势基本平稳,劳动者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保障,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保障法律制度基本确立
第1页共9页(一)制定配套法规规章,法制观念不断增强
国务院制定和公布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7件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