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上海工商行政理上海建立会沪工商合[1999]109推行“上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文本〞的浦东新区、各区、工商行政理、建立会〔建立〕:1997年9月11日工商、建委下达了
使用民用住房装饰施工合同推荐文本的
〔沪工商合〖1997〗425文〕在全范围内推行
民用住房装饰施工合同〔推荐文本〕
文本使用至今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装饰交易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发挥该合同文本的作用我们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对
民用住房装饰施工合同〔推荐文本〕
现就有关事宜如下:一、原
上海民用住房装饰施工合同
〔推荐文本〕现更名为
上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并于1999年4月1日起在全施行
二、装饰企业在1999年9月30日前仍可使用已购置的
上海民用住房装饰施工合同
〔推荐文本〕
上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由工商会同建委负责印制、发放其他任何不得擅自印刷、销售
上海工商行政理上海建立会一九九九年三月上海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会发上海工商行政理上海建立会制定上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上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建立部〔1997〕92文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理方法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那么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详细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经工商行政理核准登记并经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___楼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