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文件浙检综〔2010〕57号关于印发《浙江检验检疫局“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分支检验检疫局,本局各处室、直属单位: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意见》(国质检质〔2010〕89号)要求,结合浙江外贸特点和进出口企业的实际,经充分征求意见和研究讨论,省局制定了《浙江检验检疫局“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进一步结合行业和地区特点,在认真贯彻落实好方案确定任务和目标的同时,创造性开展好“质量提升”活动
另,请各分支局和省局活动小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质量提升”活动联络人,于2010年4月3日前将联络人姓名、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省局综合处
联系人:沈强0571-89955831电子邮件:shenqiang@ziq
cn前件作废,以此件为准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浙江检验检疫局“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成果,提升浙江检验检疫系统服务发展、科学监管和基础保障水平,促进浙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意见》(国质检质〔2010〕89号)要求,结合浙江经济特性、外贸特色和企业特点,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2—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主线,坚持并不断完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建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解决履行检验检疫职能和服务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检验检疫工作水平,夯实质量基础,确保安全底线,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围绕“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重点做到实现“三个提升”、“六个促进”和在“九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