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体制改革中党组织发挥的作用检察体制,也就是检察权的运行制度,是指国家就检察权设定的权力范围、运行的程序及工作原则等所作的系统规范。检察体制包含许多的具体制度,分散于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大致可以概括为几个类型:(1)检察权的权力设置制度,主要指宪法、法律对检察机关职权的规定;(2)检察机关的组织制度,包括内外两个部分。外部组织关系是指检察机关与执政党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如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体系、经费保障机制等,内部组织关系是指检察机关各工作部门及其相互间的关系,主要是管控具体案件在检察机关组织间的运行;(3)检察官制度,包括检察官的条件、产生方式、任期、培训、待遇等。1、改革检察机关保障机制,克服检察权力地方化趋向。改变检察机关经费保障完全由地方管理的现状,实行中央和省级财政分级分类负担体制。检察权力地方化的恶果,就国家而言,检察官只知有地方不知有中央,就地方而言,检察官只知服从地方利益的“大局”,而不知服从宪法和法律这个“大局”。改革应将检察经费分为工资和业务经费两个部分。工资由中央制定统一标准,由省级财政统一负担,逐级下拨到市、县两级财政。业务经费,主要包括检察活动经费、必要的装备和建设经费等,由中央财政统筹。中央财政协商最高人民检察院下拨省级财政,省级财政协商省人民检察院下拨地、县级财政。也可以分别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根据地方检察院受案数量、地区差异和各地财政状况等因素,确定地方财政需上缴省级和中央财政的基础指标,强制上缴后统一核拨。2、改革现行地方检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实行上下级检察机关垂直领导,克服地方党政部门对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不良干扰。现行体制导致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等案件中,时时受到来自地方的各种干扰,给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带来人为的困难,检察机关应当实行检察系统内的垂直管理。我国幅员辽阔,可以先试行省级以下的垂直管理。对此必须要从思想认识上澄清一个问题,实行检察系统内的垂直管理,不是不坚第1页共13页持党的领导,更不是闹司法独立。实行垂直管理后,下级检察机关的党组织服从上级检察机关的党组织领导,最高检察机关的党组织统一服从党中央的领导。这是在遵循司法管理规律的同时切实加强党对司法机关领导的最好体现。3、建设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充分尊重检察权本身运行规律的客观性,合理分配权力并以权力制约权力,实现权力之间的平衡运转,以确保检察官廉洁、高效。一是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坚持权责利一致的原则,改变当前检察官等同于一般公务员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将检察官按其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等予以细分,推进检察官队伍专业化、精英化的发展。二是改革检察官产生及管理办法,保证检察官队伍的稳定性。应当明确规定地方检察院检察长必须在具有检察官资格的人员中选拔,克服地方党委确定检察长人选的随意性,让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检察官看到希望。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民主法治进程加快推进,新形势、新任务推动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开拓向前。但毋庸讳言,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司法腐败、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不高、司法不独立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党的十七大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对今后的司法改革指出了明确方向.检察改革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诚然,在全国范围内的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司法监督不到位、职务犯罪查处力度不够、司法腐败等情况时有发生等。笔者认为,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的与检察制度不完善有关,有的与缺乏良好的执法环境、执法条件和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有关,也有的是检察机关自身工作不够得力造成的。检察改革就是要在坚持宪法确立的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前提下,通过对现行检察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不符合形势发展的内容进行变革,突破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社会公平和实现社会正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