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3)300-2014国家电网公司运检装备配置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检标准化建设,规范公司运维检修装备(以下简称“运检装备”)管理,统一基本配置标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运检装备是指运维检修人员在日常运维、检修、试验和应急处置时使用的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类装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运检装备配置使用管理工作
第四条运检装备的配置应适应专业化、标准化要求,注重先进性、实用性和经济性有机结合,满足日常运维、检修、试验与应急处置的需求,促进工作效率与质量的提升
第五条运检装备配置使用管理按照“分级储备、分区管理、全公司调用”的原则,统一资源调配,实现资源高效利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系统各级运检部负责运检装备配置使用管理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网运检部是运检装备配置使用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编制、修订运检装备配置使用的规章制度,确定装备配置原则及基本配置标准
(二)组织审查运检装备购置限上项目,编制总部资产运检装备购置计划和预算建议;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目录配合发展部和财务部分别纳入固定资产零购计划和预算,以及低值易耗品预算
(三)协调运检装备跨省、跨区域情况下的使用及调配工作,解决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重大工程运检装备使用及调配
(四)推广应用新型运检装备,对各单位运检装备配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五)协调公司运检装备配置使用中其他重大事项和问题
第八条公司总部相关部门参与运检装备配置管理,履行以下职责:(一)国网发展部会同运检部将属于固定资产的运检装备列入固定资产零购计划,并纳入综合计划统一管理
(二)国网财务部负责将属于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运检装备购置项目分别纳入固定资产零购和低值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