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件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办〔2010〕250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公司党组关于集团化运作和精益化管理的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包括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在内的公司重大电网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公司组织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主题词:文秘工作档案管理办法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10年2月24日印发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确保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结合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网建设项目档案是指电网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采购(含招投标)、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竣工验收及试运行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纸质、光盘等不同载体的全部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下称省电力公司)等作为项目法人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输变电工程的档案管理
第四条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应纳入电网建设管理程序、工作计划及合同管理
在签订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有关方面提交项目档案的责任
第五条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要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项目档案的移交要与项目的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