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081303)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管理需要的、同时具有学术研究能力和社会应用性的复合型高层次城市规划专门人才
具体目标要求是:1.具有爱国主义思想和公民意识,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能立志为祖国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2.掌握系统的城市规划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科学研究的创新意识和独立工作能力的专门技术水平;能够熟练运用城市规划理论和技术解决国民经济建设实际问题
具有使用第一外国语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熟练地阅读本学科外文文献,并具有初步撰写外文科研论文的能力
3.大部分学生毕业后能进入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成为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部分学生能在专业领域读博深造,成为学术型人才
二、研究方向1.规划理论与方法2.区域规划3.城市总体规划4.城市详细规划三、修业年限本专业修业年限为2-3年,其中,全日制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非全日制硕士生允许提前毕业,但最低修业年限不得少于2
5年,而且在学期间应当有至少一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课程总分不少于27学分,毕业论文3学分(含开题报告、进展报告、论文评阅和答辩等环节)
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其他方面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五、培养方式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以课程学习、论文写作和参加实践课题研究工作为主,兼顾学术交流、讨论、实习等过程培养
2.采取导师负责与专业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导师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成立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按目前本专业师资情况,指导小组成员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构成),配合导师,发挥集体培养优势
3.有计划地聘请国内外专家前来授课,或尽可能地派出硕士研究生到其他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