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业主、总包)评分表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评分方法标准分扣减分实得分查评依据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5-10分查业主(总包)单位管理制度目录、内容,并抽查相关记录30《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十七条,《建筑法》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第十八条,《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2未制定工程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办法,每项扣2-5分3承发包合同(安全协议)或责任书中未明确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标和奖惩,缺1项扣2分4未制定安全例会制度,扣1-3分5未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每缺1次扣2分6未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扣1-3分7第一负责人一年内未亲自批阅上级安全生产重要文件或主持安委会会议,扣2-5分8工程项目现场未建立安全监督网络体系,扣2-3分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扣3-5分30《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建筑法》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2电力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有关资格,初次安全培训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少于12学时,每人次扣1-3分3未对本单位新入场人员和进入新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上岗,每人次扣1-2分4未实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或实施记录不齐全,扣2-5分5未对违章者进行再教育和考试就上岗,发现一次扣2-5分6业主单位未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考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扣3-5分3安全检查1未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扣5-10分查业主(总包)单位检查记录、档案文件25《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四)、三十八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2未按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1次扣3-5分3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