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doc10)VIP免费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doc10)_第1页
1/10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doc10)_第2页
2/10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doc10)_第3页
3/10
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8年6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8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6号发布,2006年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草原规划、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细则。第三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草原监督管理工作。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负责草原监督管理具体工作。下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接受上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监督和指导。苏木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可以设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监督检查工作。第四条公安、工商、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草原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草原保护的相关工作。第二章承包经营第五条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的草原。第2页共10页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草原承包经营权,允许其依法进行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草原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收回承包的草原。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草原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草原时,承包方在承包草原上投资,建设畜牧业生产设施、提高草原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第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草原。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草原等特殊情形确需对个别农牧户承包的草原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嘎查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嘎查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苏木乡级人民政府和旗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下列草原可以用于调整:(一)集体经济组织预留的机动草原;(二)发包方依法收回的草原;(三)承包方自愿交回的草原;(四)通过治理增加或者自然变化形成,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的草原。第七条按规定已经预留的机动草原,应当用于:(一)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二)救灾、扶贫;(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四)本细则第六条规定的调整承包草原;(五)本集体经济组织公共利益的其他用途。第八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将承包草原收回抵顶欠款。第3页共10页第2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0页第九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草原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草原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草原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草原。第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草原或者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草原;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草原或者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草原。第十一条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承包经营草原。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非法承包经营的草原进行清退。第三章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第十二条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草原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不得以草原承包经营权作抵押或者抵顶债款。第十三条承包方将草原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第十四条承包方之间为了方便生产和生活,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草原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第十五条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牧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doc10)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