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教〔2010〕71号湖里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湖里区教育系统“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优化湖里发展环境”活动方案》的通知机关各科室、事务中心、招生办、教师进修学校、区属各校园: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新一轮“平安湖里”建设,区综治委决定自今年3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优化湖里发展环境”活动,根据全区活动精神,区教育局制订了《教育系统“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优化湖里发展环境”活动方案》,请各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为了配合全区校园及周边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排查整治活动湖里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4月中旬开始编印简报,各校园在开展排查整治活动中,要及时收集活动情况和图片,采用简要信息的形式上报综合科(邮箱:513756817@qq.com)。各校园排查整治活动总结可列入半年工作总结和年终综治安全工作总结一并上报,公办校园总结报综合科鲍远东,联系电话:5722652,民办校园总结报事务中心傅其川,联系电话:5722675。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湖里区教育系统“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优化湖里发展环境”活动方案为了贯彻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围绕全区“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优化湖里发展环境”的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减少师生受伤害,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学校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内部环境,经研究,区教育局决定自今年3月至12月,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优化湖里发展环境”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为此,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区综治委关于开展“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优化湖里发展环境”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区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综治和平安建设这条主线,结合我区实际和学校特点,切实维护校园内部教学秩序,努力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育人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活动,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排除校园内火灾、盗窃、食物中毒、学生踩踏、建筑物倒塌和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等隐患;遏制学生矛盾纠纷、打架斗殴、社会闲杂人员进校滋事等苗头,减少财产损失和师生伤亡事件;切实建立健全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三、组织机构专项活动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媛(区教育局局长)常务副组长:吴周新(区教育局副局长)副组长:张顺水(区教育局副局长)吴雪慧(区教育局局长助理)成员:巫桓基、桂德智、李可可、林长发、王锡文、黄文结、胡万友、蒋宗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专项活动日常工作。校园及周边排查整治分5个小组,指导学校排查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周边隐患进行整治。1.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排查整治小组组长:林长发联系电话:137992937382.校园及周边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小组组长:黄文结联系电话:85332363.校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小组组长:徐越秀联系电话:88118074.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排查整治小组组长:鲍远东联系电话:150607319735.校园周边食品卫生排查整治小组组长:傅其川联系电话:13003976532四、具体任务(一)校园内部治安环境加强校园治安巡查力度和防控体系构建,严格落实门卫制度,严禁精神病、醉酒者以及形迹可疑人员进入校园,做好外来人员入校检查,严防管制刀具进入校园。检查学校值班导护师工作情况,组织校内人员甄别,对有精神病史、犯罪前科以及其他不适合在校内工作的人员要调整岗位,妥善安置。(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收集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情况,及时向交警部门反馈,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改善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秩序,加大校园周边乱停车、乱占道整治力度。(三)校园及周边饮食卫生重点检查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食堂管理是否安全规范;配合职能部门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