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用车制度改革的意见一、基本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
3、坚持“两个确保,两个兼顾”的原则
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兼顾各方的切身利益;确保降低车辆费用支出,兼顾必需的公务交通保障
4、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
即有利于交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勤政廉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二、范围和对象1、范围
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国有性质的公司
上述范围内现职在编全体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三、保留执法车辆各行政管理类执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适当保留执法车辆,具体数量、车号、车型等按市车改办审批为准
经批准保留的执法车辆,各单位要加强管理,不得在非执行执法公务时使用,使用办法按市局具体规定执行
四、公开拍卖原有公车原所有公车经市车改办审核后,除适当保留执法标志、工程车辆外,其余车辆(含车辆各种资料)按要求全部移交局车改办,由局车改办统一上交市车改办处理
五、妥善安置驾驶员取消公务用车后,各单位要妥善安置好现有的驾驶员
属事业编制人员,通过转岗或提前离岗和提前退休等办法,妥善安置;属企业性质的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根据劳动人事政策妥善处理;借用人员退回原单位
具体意见按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关于干部职工自驾车辆等事项干部职工驾驶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正规培训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
第1页共2页干部职工驾车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带病、疲劳驾驶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自备车辆必须按规定参加年审年检,确保车况良好,保险必须保全保足
自备车辆可以自己驾驶,也可以自聘驾驶员驾驶,自聘驾驶员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七、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公务用车改革在市局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市车改办的实施意见,由局车改办牵头,各单位配合实施
2、精心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