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2月25日上海市奉贤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上海市奉贤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上海市奉贤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2011年2月25日上海市奉贤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上海市奉贤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上海市奉贤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会议决定批准《上海市奉贤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序言在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领导下,由奉贤区人民政府组织各部门、各镇、各开发区共同编制的《上海市奉贤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上海加快实现“四个率先”,推进“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要求,联系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转变发展方式,紧密结合奉贤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市化融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性规划
《规划纲要》编制过程中,坚持开门编制规划的理念,深入调研,进行广泛讨论,听取各方意见,汇聚全区人民智慧,并委托专业机构给予支持
《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关于制定奉贤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对本区“十二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的指导作用,是政府履行各项职责的重要依据,也是编制和实施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重点地区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纲要》经上海市奉贤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公布实施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动结构调整,加强社会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