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6页农民工维权知识介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组织编写目录一、了解您的基本权利1.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4.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7.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8.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9.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10.劳动者不必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11.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12.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1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14.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第2页共36页第1页共3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6页15.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16
农民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17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18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19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0
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依法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1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22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生活护理费23
农民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选择长期待遇的支付方式24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得主动提出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