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保险与小城镇保险适用对象小城镇保险1、上海市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非郊区范围内具有上海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也可以参加镇保;2、原已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适时参小城镇保险;3、办法出台前已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城保的从业人员以及用人单位招用原参加城保,并经协商一致继续参加城保的从业人员,不适用小城镇保险办法。城镇保险1、与属于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具有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与属于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省市非城镇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①具有专业技术职称;②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③单位需要的其他专门技术人员等。城镇保险小城镇保险险种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2817不缴纳医疗保险1225不缴纳失业保险212不缴纳工伤保险0.5不缴纳0.5不缴纳生育保险0.5不缴纳0.5不缴纳合计3711250注:①城镇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2%中3%计入个人帐户;②城镇保险还包括“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各承担50%,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公积金:可以在个人装修或购房时使用的信用贷款,如个人已有住房,房产证件的名字也是个人的话,那么可以申请办理按月支取个人公积金。③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同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一、医疗保险城镇保险小城镇保险门疹急诊享受所有门疹急疹医疗保险不享受门疹急疹医疗保险注:A.2001年前参加工作者,个人年度医保资金使用完毕,继续支付1542元后,余下金额与医保各承担50%。B.2001年后参加工作者,超出个人年度医保资金使用部分,医保不提供报销。“门诊急疹补充险”,单位与参保人同比例缴纳,比例自定。医保年度结算,当年资金全部计入医保卡。住院(含急疹室留院观察)先由个人支付至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10%(2006年:1542元),超出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发生超出统筹金额最高限额(2006年:6168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由镇保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超出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资60%的4倍(2006年:46735元),超出部分镇保基金不予支付。门诊大病包括同位素抗肿瘤治疗和介入抗肿瘤治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中医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透析、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以及精神病治疗。疗、重症尿毒症透析以及精神病治疗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发生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6年:61680元)以上的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由镇保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超出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资60%的4倍(2006年:46735元),超出部分镇保基金不予支付。家庭病床待遇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发生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6年:61680元)以上的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不享受家庭病床待遇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待遇参保人员年自付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一定比例的部分,可减负,比例为90%,如下:A.在职职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上,本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5倍以下的,年自付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40%以上的。B.在职职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5倍以上,3倍以下的,年自付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50%以上的部分。不享受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待遇一个医保年度计入医保卡资金年度医保卡资金=个人月帐户资金*12月+社会平均划拨不享受年度医保卡资金注:个人月帐户资金=上年月缴费基数*2%社会平均划拨=110.8元以2006年,在职34岁以下年龄段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