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绩效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当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员工,但不包括业务序列员工
第三条 公司绩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战略导向、价值驱动原则:绩效计划的制定应以公司年度规划及重点为导向,以保证计划目标的实现和公司价值的提升
二、分层分类,逐级管理原则:根据岗位性质进行分层分类,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制定计划和实施管理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绩效管理应结合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四、及时反馈、有效指导原则:绩效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评估者,帮助被评估者认识实际绩效与期望水平之间的差距,不断改进工作绩效
五、科学奖惩、激励发展原则:绩效评估结果应与薪酬发放、岗位调整、培训发展等相联系,达到有效激励员工的目的
第二章 绩效管理周期与环节第四条绩效管理周期一般为一年;对于经营管理类岗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季度和年度相结合的绩效管理周期
第五条 绩效管理包括绩效计划制定、绩效辅导监控、绩效评估反馈和绩效结果运用四个主要环节
一、绩效计划制定:直接上级和岗位任职者设定绩效指标、指标目标值以及相应的权重,完成各级员工的绩效计划书; 二、绩效辅导监控:直接上级对被领导员工进行实时辅导、提供相应指导,定期对员工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控与回顾; 三、绩效评估反馈:绩效周期结束后在人力资源部的统一组织下,对部门和员工全年工作业绩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绩效评估结果与员工沟通,以促进员工下一年绩效的提升; 四、绩效结果运用:确定绩效评估结果在职业发展、薪酬调整和奖金发放等方面应用
第三章 管理机构、职责及权限 第六条 绩效管理的管理机构包括:绩效管理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