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规则(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定义及其概述第三章会员第四章交易第五章结算第六章交收第七章中远期交易风险控制第八章信息发布和管理第九章纠纷调解和违约处理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宁波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中心)是提供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第三方网上交易中心
为规范本中心的交易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国家商务部颁布的相关政策法规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T18769-2003),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是所有参与本中心业务活动的会员都必须遵守的公约,是本中心组织会员交易、交收及处理纠纷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本中心运营的宁波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网(www
com),运用安全、高效、便捷的先进电子商务技术,组织会员之间的大宗商品的电子交易,并提供物流、信息、金融等相关服务
在本中心和会员严格遵守本规则的前提下,保障各种电子化合同得以全面有效履行
本中心不提供履约担保
第三条本中心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会员进行电子交易
本中心及中心管理层人员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本中心电子交易
本规则适用于在本中心进行的一切交易活动
本规则是本中心、指定监管银行和指定交收仓库必须遵守的公约
本中心接受会员和国家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定义及其概述第四条“交易”是指在本中心组织下,会员通过互联网进入本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签订或转让电子交易合同,及收付定金、货款和交收货物等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活动
第五条“会员”是指在中国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良好资信,承认并遵守本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经本中心审核批准获得交易资格,通过本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六条“交易席位”是指会员查看交易信息、输入交易指令、参与交易活动的电子交易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