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专题(50问)1、网民111问:我是崂山区企业,如何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答:如果是在崂山区参保缴费,应到崂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是在市内四区参保缴费,应到市人社局工伤认定窗口申请(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劳动保险大厦2楼)。需要注意的是,单位提出申请时,应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较多,包括劳动合同、病历、证人证言等。2、网民格纹问:1996年发生车祸,但单位没有投工伤保险,一直也没工伤认定,该怎么办?答:1996年发生车祸,如果当事人认为是工伤的,当时应当按规定程序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2004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条例》开始实行,有了最长一年的时效规定,您现在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已经超出了申请时效,人社部门已无法受理。如单位认可为工伤,可以由单位进行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鉴定的级别给予相应工伤保险待遇。3、网民008问:半年前亲戚在单位发生工伤,但是单位不想给他认定,我想请问我们自己申请可不可以?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4、网民mty123问:我现已退休,目前是返聘状态,工作中发生工伤,如何处理?答:受伤时如已办理了退休手续,则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这种情况应通过法律渠道申请民事赔偿。5、网民hs问:我单位有一个职工,下班后仍未离开单位,因心脏病在单位去世,是否属于工伤?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您所描述的情况不符合该项规定,因此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6、网民xiaoting问:我单位有一个职工,在工作中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受到了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答: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中不考虑职工的过错问题,只要该事故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即使其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违章操作,因此受到的事故伤害也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用人单位规定职工违反规章制度应受到处罚的,可以按照单位的规定进行处罚,但不能否定职工的工伤性质。7、网民grace问:我朋友在单位发生了工伤,但是单位不给申请工伤认定,我们该怎么办?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说明的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制度,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超出了规定的1年时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8、网民水木青春问:哪种情况下应当到市劳动保险办提出工伤申请?答: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到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市劳动保险办业务大厅申请工伤认定: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生产经营地在市内四区的;2、用人单位在市内四区参加工伤保险的。9、网民民生问:想问一下,如果单位有人发生工伤必须单位去申请认定吗?家属可不可以,都有谁可以去申请答:以下人员和单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⑴受伤害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⑵受伤害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⑶受伤害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10、网民shi问:我因工伤致腰椎压缩性骨折,够伤残标准吗?能达到几级伤残?答: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是由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标准确认的。您可携带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停工留薪期确认表以及与腰椎压缩骨折相关的病例、检查报告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11、网民1239710问:我父亲是1978年发生的工伤,经工伤鉴定为三级,现在的护理费是60元,现到工伤鉴定处鉴定伤残护理费,缺少当时的住院病历,因医院规定病历只保存30年,医院提供不出当时的病历,现无法申请工伤鉴定护理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答:如病历无法提供,可到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复查原工伤受伤部位,以此病历作为依据。12、网民穆女士问:请问工伤停工留薪期是由协议医疗机构的连续休假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