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卫生制度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接触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工具、容器和设备应通过颜色、大小、材质、文字等形式做到标志清楚,分开使用
食品盖布要专用,正反面分开,并有标记
三、所有的工具、容器和设备应做到使用后清洗干净,并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八口食品的工具、容器和设备在使用前还须进行消毒
四、收工后,应做到地面整洁无油污,容器清洁无残渣,刀墩无霉斑
五、严禁采购、加工和使用亚硝酸盐
六、加工场所内的垃圾桶应加盖,及时清运
责任人:北京市卫生监督所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一、从业人员每年时行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四、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时行消毒
五、自觉接受企业内部的健康晨检制度;并熟记本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应知应会的内容
六、入厕前必须换工服,出厕后必须洗手
责任人:北京市卫生监督所食品采购与库房卫生制度一、审查供货商资格,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
二、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三、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异味或《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不得采购亚硝酸盐
四、建立食品采购与验收台账,入库时对食品感官性状、数量、票据等进行检查,并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