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察布查尔县110kV变电所工程(电气安装部分)施工监理细则编写:审批:新疆新能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7月10日1.监理工作目标:1.1工期:2003年7月10日至2003年11月30日
1.2质量目标:优良级且达标投产
1.3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2.监理工作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内电气安装工程的安装、调试全过程的监理工作,负责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的控制
3.监理工作依据3.1监理合同3.2工程承包合同3.3设计文件:正式施工图及说明3.4施工图交底会审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联络单,协调会议纪要及其它有关协商条款等
3.5国家及电力部颁发的现行设计技术规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管理规定
3.6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3.7电网建设公司及电力局有关单位对工程所发的文件
3.8本工程监理规划
4.监理单位与有关单位的关系
4.1与业主的关系
4.1.1业主与监理公司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
项目监理应按监理合同中明确授予监理单位的职权范围行使职责
4.1.2业主项目负责人,要向现场监理人员,提供办公、住宿、通信和生活、工作方便
4.1.3现场监理工作人员,应定期以监理月报和工作会议形式,向业主项目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
4.1.4业主项目负责人,除应给监理提供一套完整施工图及相应的设备技术资料外,应及时全面的把工程有关情况通知现场监理人员知道
如:4.1.4.1设备订货、到货期及合同
4.1.4.2电缆等主材及其他材料订货、到货
4.1.4.3设备供货单位调试人员进入现场时间
4.1.4.4业主及上级有关单位对该工程有关会议、指示及规定
4.1.4.5有关本工程项目的其他信息
4.1.4.6现场监理人员应积极参与本工程有关活动,主动向业主代表提出有益的建议和意见
4.2监理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4.2.1监理公司与施工单位是属于监理被监理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