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原则及适用范围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对外经济行为,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并遵照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合同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在签订下列合同(协议)时须经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特别授权后方可签订:赠与、借款、融资租赁、建设工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技术(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委托、行纪、居间合同、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合同、土地买卖(租赁)合同和房地产合同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但确须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的应报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任何人不得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第四条委托代理人应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权限和期限内从事代理活动,若委托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做出的要约、承诺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委托代理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2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8页第五条公司的行政管理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应在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超越规定范围的合同、协议应履行授权手续,否则不予签订
第六条公司的二级机构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即加盖本部门公章或者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行为)对外签订合同、发出合同要约或者接受他人要约后作出承诺
第七条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对方的资信和履约能力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八条合同管理机构公司办公室为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门,办公室设合同主管(兼职)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九条合同管理部门职责范围:⒈宣传贯彻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
⒉参与公司重大、法律关系复杂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