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司法护权激励创新自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起步以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基本建立了适应国家发展需要、履行国际条约义务、体系比较完整的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
今年11月,为总结30年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就,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司法护权、激励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扩大人民法院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影响
为此,本文对全国法院三十年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了系统梳理,以飨读者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不断强化我国法院通过行使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审判职能,对知识产权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在民事审判方面,自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技术合同案件审判,80年代中期陆续开始商标、专利、著作权民事案件审判,90年代初期开始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人民法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依法受理和审结了大量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充分发挥了民事审判在保护知识产权和激励自主创新中的主导作用
从1985年至今年9月底,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35475件和124851件
其中,受理专利民事案件31005件,商标民事案件19985件,著作权民事案件42072件,技术合同案件23755件,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8727件,其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931件
过去30年中,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呈现出持续稳定增长的特点,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案件增幅更加明显,远远超过了一般民商事案件的增幅
2001至2007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7463件和74200件,年均增长22
今年1至9月,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8545件,同比去年同期增长38
在行政审判方面,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