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若干规定机电工程系编写2010年9月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若干规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大学阶段的综合训练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理论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为适应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做出如下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1.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一般在第七学期进行,共十三周
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确定指导教师、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答辩及归档等各个环节
2.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3.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由助教任导师时,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共同指导
需要在工厂或校外其它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协助指导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量不宜超过6人
4.教研室的职责(1)确定指导教师
(2)组织教师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组织审查,通过审查后报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
(3)检查、督促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把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4)组织安排好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学生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5)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6)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总结,及时将工作总结报送院(系)
二、对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1.指导教师负责制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学生调研、收集资料以及进行必要的实验准备工作
任务书填写要规范
2.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的特点,指导学生制定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保证定期(每周不少于2次)对每个学生进行具体指导,尤其要抓好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