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吴江市创新型科技人才资助办法吴办发〔2011〕11号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乐居吴江建设,鼓励我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引进创新型科技人才,充分发挥重点人才在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实施吴江市人才创新创业“55352”工程的若干意见》(吴发〔2010〕28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范围我市丝绸纺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光电缆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及医药、食品加工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或研发机构
主要有以下几类:(一)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苏州市“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和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入选者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二)高新技术企业;(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四)规模以上企业中苏州市级以上的研发机构;(五)省级以上各类科技项目相关的研发团队
二、资助对象新引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或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三)已落户吴江,并与所在企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四)本人所学专业与所在岗位相符,且属于我市重点产业或新兴产业领域的紧缺专业(详见《吴江市紧缺人才专业目录》)
三、资助标准(一)新引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安家补贴,执行以下标准:第2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1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给予100万元资助;2
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且所研究的领域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