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工会工作程序
建立工会工作程序一、成立工会筹备小组筹备组成员可由学校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3—5人组成,负责学校工会筹建工作
二、申请成立工会筹备组成立后,以书面报告形式向上一级工会提出建立工会组织的申请,报告以学校工会筹备组的名义申请
内容包括:学校名称、教职工人数、通讯地址、成立时间、注册地点、(股东构成),工会筹备组成员及其简历等
成立工会时,应同时成立女职工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三、发展会员工会筹备组在筹建工会期间,可以代行工会委员会的职责,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发展会员
教职工加入工会,应由本人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筹备组批准,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报上级工会备案
四、酝酿委员候选人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由工会筹备组提名,经学校党组织同意后交教职工大会通过
确定的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填写相应的呈批表,报上级工会审批
学校工会委员会由5—7人组成较为合适,一般设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女工委员、财务委员等
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和委员
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人数要增加应选人数20%的差额
五、申请召开会员大会筹备工作就绪,条件成熟,即可向上级工会申请,要求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申请内容包括:筹建工作情况、召开大会的时间、地点、议程等
六、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第1页共2页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的申请经上级工会批准后,就可以召开会员大会正式选举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女职工委员会由女职工选举
七、报告选举结果选举后,应及时向上级工会报送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及委员的分工
八、刻制工会公章上级工会批复后,为了方便工作,可向市公安局申请刻制“XX市XX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