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的思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的渠道,丰富党内民主的形式,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党内事务,平等地表达自己的愿望,发表自己的意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是健全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
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具体措施
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民主和党内集中的有机结合
民主是集中的客观基础,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
不论是民主离开了集中,还是集中离开了民主,民主集中制都会遭到扭曲
发展党内民主,要求在党内生活中体现平等的原则,即所有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都具有平等的政治地位,享有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体现公开的原则,即党的领导机关要按照一定的范围、层次和时间向党员公开党务活动,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体现讨论的原则,即凡属党的重大问题,都应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交由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讨论,等等
而“三项制度”正是使这些原则得以体现的具体措施
如果党内情况不通报,党内情况不反映,党内重大决策不征求意见,不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党内民主就成了一句空话,就不可能实现正确的集中
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是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有效途径
科学正确的决策,是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各级党组织能否作出科学、正确的决策,关键在于决策是否建立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之上,是否遵循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反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按客观规律办事
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形成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从群众中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