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目录1
监督机构与职责3
监督范围与内容4
设计施工调试监督5
附录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随着高参数、大容量、高度自动化机组的大量投产,为进一步提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经济运行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集团公司颁发的《中国国电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和《计量管理工作规定》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实行技术责任制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要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用、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热工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热工设备完好与正确可靠工作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热工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五条热工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企业要把它作为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试验、检修、运行等各部门各专业,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发电企业,控股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各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火电机组热工技术监督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及省公司(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第三级为国电电科院,第四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集团公司的热工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等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的热工技术监督标准、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