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建设局衢州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衢建建〔2006〕103号衢州市建设局、衢州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管理办法》的通知柯城、衢江区建设局,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市招投标中心: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从事建设活动的管理,现将《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管理办法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1—主题词:城乡建设企业管理办法抄送: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综合执法局,西区管理委会,市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园区,各县(市)建设局,西区工程建设管理局
衢州市建设局办公室2006年8月23日印发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从事建设活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衢州市区(含柯城、衢江区)范围内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介服务(指监理、招标代理和检测)等建设活动的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外地建设工程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企业
第四条衢州市建设局负责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从事建—2—设活动的管理工作
柯城区、衢江区建设局负责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在本管理区域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准入管理第五条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负责进入衢州市区从事建设活动的外地建设工程企业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六条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入衢州市区从事建设活动的,须到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进衢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