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开发申办程序一、立项审批项目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提交项目的初步建设经营方案、项目投资总额、计划建设周期、编制项目建议书、企业或个人的有效证明文件、资金落实证明文件、经发部在有关文件齐全的情况下,根据项目整体布局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批复是否同意立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外资项目的公司合同、章程审批)项目单位或个人在收到经发部下达的立项批复后,根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内容,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研报告、环境评价报告,报经发部审批,由经发部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的可研报告进行评审,经发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对项目的可研报告下达批复意见
若是外资项目或内资新办企业,还需对项目的合同、章程进行审批
三、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的内容,对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扩初设计并将设计报告书报经发部审批、备案、经发部对设计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并下达批复意见及基建预安排计划
四、项目用地预审项目单位凭经发部下达的基建预安排计划,立项批复和可研、扩初批复,向土地局提出局面申请,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用地费用
土地局根据缴款收据办理用地审查批件
五、规划建设审批项目单位凭经发部下达的基建预安排计划、立项批复和可研、扩初批复及用地预审批件,向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红线图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发证,并负现对项目的环境评价及建筑工程施工队伍的资格审查
六、用地、购地办证审批项目单位凭经发部下达的基建预安排计划、立项批复和可研、扩初批复及规划局用地规划的批件,向土地局办理用地界桩及宗地图、土地使用权证手续
七、建设项目的消防审批(涉及卫生许可或文化市场、治安须办理有关审批)项目单位凭经发部下达的基建预安排计划、立项批复和可研、扩初批复,向社发部申请办理消防审核,项目单位必须提供立项批复、规划红线图、施工单位消防资格证书、填报建筑设计消防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