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房地产税收制度与政策【本章历年考试情况】■本章分值中等年份单选多选判断综合分析合计2009年4题2分1题2分3题1.5分1题2分9题7.5分2008年3题1.5分1题2分3题1.5分7题5分【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税收制度概述第二节房产税第三节城镇土地使用税第四节耕地占用税第五节土地增值税第六节契税第七节相关税收第八节有关房地产税收的优惠政策第一节税收制度概述1.税收的概念及特征▲■概念◇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规范形式,其本质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特征(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关键特征◇固定性-区别于其它财政收入的特征2.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纳税人(课税主体)◇纳税人:是直接向国家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课税对象(课税客体)-按课税对象性质不同,税种可分五大类◇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目的税■计税依据◇从价计征(大多数)◇从量计征■税率或税额标准-体现征税的深度,是中心环节,分三种◇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附加、加成和减免◇附加-加重税负,对所有纳税人加征◇加成-加重税负,只针对特定的纳税人加征◇减税-减征部分税款◇免税-免交全部税款■违章处理◇偷税和抗税属于犯罪行为◇漏税和欠税属于一般违章行为,不构成犯罪◇对违章行为的处理:批评教育、强行扣款、加收滞纳金、罚款、追究刑事责任【2009年真题】◆税收中的加成是对所有纳税人加征,附加则只对特定纳税人加征。()提示:参见教材P236[答疑编号500431100101]『正确答案』x『答案解析』附加是对所有纳税人,加成是对特定纳税人。【2007年真题】◆纳税人即负税人,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提示:参见教材P235[答疑编号500431100102]『正确答案』x『答案解析』纳税人是直接向国家缴纳税费的单位或个人,负税人是指实际承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2007年真题】◆欠税、漏税属一般违章行为,不构成犯罪。()提示:参见教材P237[答疑编号500431100103]『正确答案』对『答案解析』欠税、漏税属一般违章行为,不构成犯罪,而偷税和抗税属于犯罪行为。3.税收的征管▲■税收的开征、停征、减免、退补,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执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按规定缴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应宣传税收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之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4.现行房地产税收▲(5+7)■房地产税收(5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与房地产有关的税收(7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第二节房产税■1.纳税人■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凡在中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以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以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以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人员暂不缴纳房产税2.课税对象■课税对象是房产■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农村不征收)3.计税依据(两种类型)■非出租房产,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出租房产,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房租的,应根据当地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4.税率(两种类型)■按房产余值计征的,为房产余值的1.2%■按房租计征的,为租金的12%【2009年真题】◆2009年4月,王某将其住宅出租,月租金收入为2000元,其当月应缴纳的房产税为()元。A.80B.160C.200D.240提示:参见教材P238[答疑编号500431100104]『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按房租计征的,为租金的12%。5.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属地原则)■房产税按年计征,分期缴纳6.减税、免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