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通常的说法是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
许多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一个国家的经济出现景气,率先发展的是房地产业,相伴而行的是建筑业;反之,一个国家出现经济萧条时,首当其冲的也是房地产业和相伴的建筑业
房地产业的发展状况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关系如表所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一直以大于或相当于8%的速度增长(1979-1998年20年中,我国GDP的年均增长速度为9
7%,现在保持年均增长8%左右),因此我国的房地产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
由于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先导地位,各行各业的发展必须由房地产业提供基本的物质条件,所以房地产业的发展速度超前于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但房地产业的发展速度也不是越快越好,而是既要符合房地产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又要与其他产业发展相适应,适应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并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也就是说,房地产业的发展要适度
国外一些经济学家测算,房地产业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之比应为1:0
对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有资料分析认为适度的国民经济增长率不应是一个点,而应是一个有上下限的区间
其中,下限取决于居民的消费水平,上限取决于瓶颈产业的增长速度,考虑到知识产业(包括高新技术产业、信息服务业、文化产业、科研及技术服务业)受传统资源瓶颈的制约作用较少,上限可进一步适当放大到知识产业的增长速度
则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房地产业的适度增长速度也应是一个合理的区间
要作到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首先要考虑房地产业内部的结构协调和供需协调
内部结构协调是指房地产业内各类物业及其相互间的关系保持合理比例
供需协调指通过加大或缩小新增房地产的投放量,通过刺激或抑制对房地产的投资和消费需求来达到房地产业供给总量和需求总量的大体平衡
具体讲,需重点考虑以下几点:除了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