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调研报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国共产D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在D中央坚强领导下,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2020年12月16日,D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我县是地处桂西北地区的“十三五”时期深度贫困县,在脱贫摘帽后,我县按照D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评估考核和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连续两年获得“双优”的好成绩,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三方评估中该县的群众满意度在全区排名第一,部分工作获得国家及自治区层面充分认可基于此,认真总结我县近年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做法,深入探讨今后优化的路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要实践(一)坚持和加强D的全面领导
D的领导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动力和政治优势
一方面,我县坚持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坚持脱贫攻坚期好的做法,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个不摘”,健全领导工作机制,成立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形成了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统筹推进、县行业部门具体实施的“1+1+1>3”工作格局
认真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制度,实行县委常委领导包乡(镇)、其他县处级领导包村的工作责任制,一体推进各项工作
另一方面,强化理论武装及顶层设计
县委常委会、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学习关于“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