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魏集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根据中央纪委、农业部及省纪委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的工作要求,现就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清产核资的工作目标是
全面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经营和监督情况,明晰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民主化,确保其安全完整、合理利用和稳定增值,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实现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二、工作对象、范围和内容清产核资的工作对象是
全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的企业实体等,包括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等
清产核资的工作范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三资”,即资金、资产、资源
主要包括:集体所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应付款项、对外投资、实收资本、公积公益金等;集体所有的商业用房、标准厂房、机械设备等经营性资产,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非经营性资产;集体所有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集体所有的鱼塘、山林以及其他生产性资源
清产核资的工作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全面清查核实家底
按照“过程透明、结果公开”的原则,以会计账面价值为基础,先账内、后账外全面清查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重点摸清集体“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实、第1页共6页账款、账账相符
对已经纳入账内核算的资产,要以账对物,看账物是否一致;对有账无物的资产要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处理;对有物无账的资产要合理评估价值,及时纳入账内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