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校企合作管理方案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院与行业协会、商会、公司企业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实践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服务、社会培训、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的合作。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整合优质资源,提高学院办学能力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院与行业协会、商会、公司企业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实践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服务、社会培训、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的合作。第三条合作原则(一)服务企业原则。为企业服务是学院的指导思想,也是校企合作的前提和基础。学院要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要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开展各种人才培训。(二)校企互惠原则。校企合作双方互利是校企合作的基础,通过合作,企业应达到增加经济效益、促进科技进步、提升员工素质等目的;学院应达到增强教学实力,促进产学结合,提高学生技能的目的。(三)统一管理原则。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评。(四)校企互动原则。开拓、创新、合作、共赢,以服务换服务,共建共享、共赢共进的机制。第1页共8页(五)过程监控原则。实施项目过程监控,学院校企合作工作机构将项目运行情况和动态变化及时汇报学校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项目危机管理机制,遇到突发或不可抗拒的阻碍及时调整和改进。(六)绩效考核原则。科学规范执行立项、审核、监控、考核、验收、评价的项目管理流程,按照项目建设时效性和贡献率实施绩效考核。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组织机构(一)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校企合作各项工作,实施归口管理。(二)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该机构为常设机构,是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落实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管理指导、统筹协调、服务和考评。第五条管理职责(一)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1、贯彻执行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学校校企合作政策、规划和管理机制;2、对有重大投入的校企合作项目进行论证和审批;3、负责协调解决校企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4、对校企合作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分析;5、适应产业发展趋势,部署新任务;6、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验收考核、绩效评价等。(二)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1、编制学校校企合作办学计划;2、起草和修改学校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制度;3、审核合作办学项目;4、监控合作办学项目实施;第2页共8页5、协调和解决校企合作办学的相关问题;6、牵头举办校企合作论坛;7、负责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年度考核。第三章内容要求第六条合作条件(一)合作单位民政行政部门注册备案的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等,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注册备案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等。(二)合作要求合作的单位要具有提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教学、科研平台,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好业绩,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度。(三)不宜校企合作范围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第七条共建内容(一)共建专业课程体系。根据产业发展方向以及企业人才需求,与企业专家一起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等,探索现代学徒制,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二)共建师资队伍。推进学院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工作制度,聘请行业企业技术骨干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客座教授或特聘教授),共建企业专家与专业教师构成的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服务教学,服务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