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小编寄语
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加强干部人事管理,严肃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实现“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6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回头看”的通知》(**政电办〔2014〕18号)、《**市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意见》(**人社〔2015〕20号)和《关于进一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人社〔2017〕7号)精神,决定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进一步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范围和对象(一)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
(三)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
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2
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3
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4
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5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第1页共4页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6
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方法步骤“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分宣传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