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工贸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治理工作方案为深刻吸取XX省XX县区“8o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2014年9月底,在全旗范围内集中开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治理(以下称专项治理)工作
一、治理范围全旗金属制品加工、煤粉制备、粮食加工、食品加工、纺织品加工、皮革羽毛制品加工、木材家具加工、纸制品加工、橡胶及塑料制品加工等行业领域中所有涉及粉尘防爆的企业
二、目标任务依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等有关安全生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全旗粉尘防爆的工贸企业集中开展大检查、大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工贸行业各类粉尘爆炸事故
三、专项治理主要内容(一)立即组织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治理各苏木乡镇要立即对辖区内存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排查,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
存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不得设臵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厂房应为单层建筑,屋顶应采用轻型结构
如厂房为多层建筑的结构,则应采用框架结构,并保证其有足够面积的泄爆口在爆炸时能有效地进行泄爆
存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采用防爆电气设备
应按工艺分片(区域)设臵相对独立的收尘系统,收尘第1页共12页器设臵在建筑物外,并设有泄爆装臵和防雨措施,回收的铝镁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降
建立严格的清洁制度,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