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党员干部学习问责条例心得发言交流会党员干部学习问责条例心得发言交流会将《问责条例》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在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头上日前,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的座谈会先后在北京和辽宁召开
会上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制定条例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认识、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的过程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
在习近平心中,只有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才是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
对于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习近平则直接指出,要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
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之所以党要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抓住“关键少数”,直指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让从严治党真正严起来实起来,而“关键少数”其实就是领导干部
十八大以来,在强势反腐、整治“四风”的大背景下,有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感叹“官不聊生”,产生抵触情绪,不能吃、不能占了,却也不干事了
“宁可不作为,也不要犯错误;宁可少干事,也不要出事”的消极思想在党内蔓延开来
不作为对党的事业发展造成的损失,与腐败一样令人触目惊心
不作为不仅影响到党的事业发展,对干部自身发展也很不利,不作为是没有责任感的一种表现,没有责任感没有担当的人在工作中必然创造不出优良业绩,个人就不可能有多少发展的机会
国家公务员,特别是负有更大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理所当然要有所作为
既然坐在这个位子上,就要干事,否则就别当这个官
只有把自己的命运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积极主动作为,才能更好地在建设新中国的大舞台上施展才华,贡献智慧力量,从而实现人生价值
我国自古就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优良传统,为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而敢于担当,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
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牢记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历史的责任,真正以大无畏的担当精神走在时代前第1页共4页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