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部门行政管理工作方案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若干意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市民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和认知度,进一步树立法制机构服务大局和执法为民的形象,加快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年全县法治政府宣传月活动”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建设法治政府,服务人民群众
二、活动时间(一)活动时间
年4月1日—4月30日
(二)活动步骤
各单位于年3月底前完成本单位活动方案制定、宣传提纲编印等准备工作
年4月1日—20日,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按照本方案和本单位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县政府法制办加强对宣传活动的指导和督促
年4月21日—25日
各单位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4月26日前以书面和党政内网电子邮件形式报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法制办于4月底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政府法制办
三、活动形式(一)征文活动开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人民群众”征文活动,每个单位至少报送一篇文章参加全县评比
4月20日前
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
第1页共3页(二)现场宣传活动在县城和各乡镇(街道)场镇通过横幅、标语、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4月1日—4月30日
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三)现场法律服务活动在县人民广场开展集中法律服务活动,通过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开展现场法制咨询、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征集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受理行政执法投诉等方式开展现场宣传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