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根据省司法厅《关于下发全省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行业民主评议内容的通知》、和市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搞好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有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工作部署,以民主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促进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为实现*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一)评议对象: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市局负责组织评议XX县区各合伙制基层法律服务所;各县、区负责组织评议所属的乡镇、街道基层法律服务所
(二)评议内容1、是否公开了收费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是否公开了业务范围、办理条件、工作流程;是否公开了执业人员名单、照片和服务承诺;是否公开本所及主管部门投诉电话,自觉接受当事人、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是否统一在办公桌醒目处放置执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身份牌
3、是否统一受理业务、统一登记备案,统一出具法律手续,统一出具信函、法律文书
4、是否建立、执行了统一的业务、财务和行政档案制度,是否做到了及时归档、材料齐全、专人管理
5、是否对委托人所委托事项的法律风险作了告知或提示
6、是否做到不指派、不安排未取得执业证的人员以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基层法律服务活动
第1页共3页7、是否严格执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制度和收费标准,坚持统一收取费用、统一出具发票、统一在法律事务办结后及时与当事人结算费用,杜绝私自收费、乱收费的现象
8、是否做到廉洁执业、文明服务,在执业、服务过程中做到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是否存在贬损或诋毁同行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情形;是否存在执业人员利用办案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