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市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目的对非法集资突发事件早发现、早预警,依法、快速、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全市经济、金融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一)政府主导、协作配合
坚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处置工作要求履行各自职责,既强调统一指挥,又注重各级、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做到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二)属地管理、依法处置
坚持属地管理、明确责任,事发地要迅速动员各方面力量,依法开展对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处置,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打击有力
(三)积极稳妥、确保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科学决策,稳妥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散和蔓延,避免对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旦引发群体性事件,应依法合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应急处置组织机构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处非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成立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处非领导小组第1页共7页根据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需要确定
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由处非领导小组确定
各成员单位应指定1至2名联络员负责有关联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