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卫生监督执法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兽医工作“改革、发展、提升”的要求,通过推进依法行政,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体系,强化执法监管,严查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形象,促进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规范、创新、发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在全市实现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到位、规章制度完善、队伍素质合格、执法手段完备、执法行为规范等目标和任务,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特别是保证奥运会期间动物产品安全。三、主要内容(一)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按照《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农业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等有关规定,加快改革进度,全面完成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体制改革。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要做到机构名称统一,执法主体资格独立;职能配置规范,职责任务明确;保障措施到位,人员编制和经费充足,工作运转有序。要通过改革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能力建设,依法履行政府对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能。(二)完善和落实动物卫生监督规章制度,大力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规章、管理制度、规程标准、操作规范,规范管理和使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证章及标志。各地要根据《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及时制定和完善本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制度、管理办法等,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做到有法可依,有第1页共4页章可循。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今年我市要继续举办《动物防疫法》学习培训班,有条件的县(区)可以单独举办《动物防疫法》学习培训班,对所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监督员、检疫员)专门集中培训一次。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正确理解法律中的每一款规定,熟练掌握并应用好法律。实行动物防疫依法行政的主要依据是《动物防疫法》,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墙报等形式,大力开展面向领导和有关部门,面向社会,面向养殖者经营者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搞好动物防疫的合力。(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实现执法人员管理电子档案化。按照推进官方兽医制度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按省里统一要求,今年我市要完成现有“两员”(动物防疫监督员、动物检疫员)摸底调查、清理和整顿以及身份确认工作。安排适当时间,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使“两员”得到一次轮训,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为推进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及开展执法协作和联动,对清理整顿后的执法人员管理实行电子档案化,向社会公示,网上可直接查询。(四)积极参与创评动物卫生监督双十佳活动,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积极参与省局组织开展的创评全省动物卫生监督双十佳活动,即十佳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十佳动物检疫员,注重提高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争取在活动中取得佳绩。创新和完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模式和制度,规范产地检疫出证行为,严格屠宰检疫及病害(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纠正乱用证、只收费不检疫、只收费不出证和隔山开证等违纪行为。要将检疫监管工作与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生猪定点屠宰场派驻检疫员在实施检疫时,要增加对瘦肉精的抽样检测。要对县城以上定点屠宰检疫工作进行规范,完善和加强屠宰检疫设备、人员、技术和管理。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发放;整顿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付坊两个省际动物卫监督检查站建设和管理,争取年内使县高速第2页共4页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能正常运转。提高新型二维码耳标佩带率,猪、牛、羊耳标佩带率总体要达到90%以上,其中能繁母猪耳标佩带率100%,出省生猪耳标佩带率100%,定点屠宰场生猪耳标佩带率100%。各地要完善具体管理规定,做好标识管理的监督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