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实名制动态管理方案为了进一步做好就业服务实名制动态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就业服务实名制动态管理实施方案》,对三个盟市的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试点引路,逐步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探索方法,总结经验,要以人力资源信息网络系统为基础平台,以《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为手段,实现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工作目标
二、试点范围自治区确定在市、市、进行就业服务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试点
三、目标任务启动新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全面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强化各级经办机构对就业信息网络系统的应用,完善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的工作规范,新增就业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人员、小额贷款人员五项指标年内实现网上运行和实名制动态管理
探索开展就业服务实名制动态管理工作的具体程序和办法,为建立就业服务实名制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提供工作制度、统计分析、信息传输、业务流程、应急处理等方面的依据
具体任务是:(一)在原采集录入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实名制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二)全面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共发放100万本以上
第一部分是新增就业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和累计灵活就业人员等人员发证率要达到100%,以上三类人员共发放44万本以上,其中市17万本,市23万本,XX市4万本;第二部分是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的发证率要达到70%以上,共发放58万本以上,其中市30万本,市21万本,XX市7万本
四、实施步骤试点时间从年6月1日—9月底结束
(一)准备阶段
年6月1日前各试点盟市做好相关准备第1页共2页工作
1、人员到位
组织完成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相关业务培训,凡是上报自治区并授权的打印前台必须确保有一名工作人员
2、设备到位
完成打印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3、专网连接
完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网,已与基层劳动保障平台联网的旗县要切实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