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分局考核指导方案一、考核对象及依据(一)考核对象
分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依据
市局或分局下达给各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及其完成情况
二、考核原则(一)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月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与注重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每月考核工作人员完成业务及其它工作任务情况,并对相应奖惩事项实行加、扣分
考核标准总分为100分,各项工作全部完成任务的得满分,未完成任务的视完成情况得分
(一)业务工作(80分),按照市局或分局对各工作人员的业务分工,就完成任务情况量化得分
(二)其他工作(20分),除岗位职责以外的工作任务
(三)加、扣分项目1、加分项目(1)分局综合工作(即年终考核)受到县、市、省党政部门表彰的,分别给每个工作人员加2、4、6分,主要领导再加上相应分数的30%;综合工作(年终考评)受到市、省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给每个工作人员加1、2分
(2)单项工作受到县、市、省党政部门表彰的,分别给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加2、4、6分;受到市、省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给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加1、2分
(3)个人受到县、市、省党政部门表彰的分别给获奖个人加2、4、6分;受到市、省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给获奖个人加1、2分
2、扣分项目(1)综合工作(年终考评)在上级目标考核中列倒数一、第1页共3页二、三名的,依次给班子成员每人减5分、3分、2分,其他工作人员每人减1分;单项工作在上级目标考核中列倒数一、二、三名的,依次给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每人减5分、3分、2分
(2)年度内发生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次给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每人减5分、4分、3分
(3)年度内综合治理方面发生偷盗、腐败等案件,依次给班子成员和具体负责人员每人减5分、4分、3分、2分